為滿足貴安新區西南糧食城配套路網工程、黔中大道(三期)、花溪大學城平安大道、花溪大學城博士路、人才路(西段)路面工程瀝青拌合料及水穩拌合料的需求,中鐵七局集團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擬在貴安新區川心村建設貴安新區西南糧食城配套路網工程、黔中大道(三期)、花溪大學城平安大道、花溪大學城博士路、人才路(西段)路面工程拌合站。項目為臨時拌合站,隨著貴安新區西南糧食城配套路網工程、黔中大道(三期)、花溪大學城平安大道、花溪大學城博士路、人才路(西段)路面工程施工結束,業主將自行拆除,并進行生態恢復。項目占地33900m2,建筑面積8098m2,年產96萬噸瀝青拌合料及年產144萬噸水穩拌合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82號《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國家環保部部令第44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等有關規定,貴安新區西南糧食城配套路網工程、黔中大道(三期)、花溪大學城平安大道、花溪大學城博士路、人才路(西段)路面工程拌合站環評類別為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為此,中鐵七局集團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委托貴州大學科技園發展有限公司對貴安新區西南糧食城配套路網工程、黔中大道(三期)、花溪大學城平安大道、花溪大學城博士路、人才路(西段)路面工程拌合站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我公司環評工作人員在現場踏勘、收集相關資料的基礎上,于2017年12月編制完成了《貴安新區西南糧食城配套路網工程、黔中大道(三期)、花溪大學城平安大道、花溪大學城博士路、人才路(西段)路面工程拌合站環境影響報告表》,2017年12月14日貴州省環境工程評估中心駐貴安新區辦事處組織專家對報告表進行了技術審查,并于2018年1月2日以貴安環評估(2018)5號文出具了評估意見。企業2018年1月15日向新區環境保護局申請該報告表審批,新區環境保護局在受理公示過程中進行現場勘察發現,該項目存在“環評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的違法行為,不予受理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企業接到不予受理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函后,停止了違法行為并進行積極整改,同時根據黔環罰字(2018)GA19號文繳納了違法行為罰款。在此基礎上,我公司結合現場情況對原環評報告表進行修改、完善,由企業重新報批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為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及環境管理的依據。